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0:40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立奖学金,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学院设立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一、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与学习进步奖不得兼得,其余各类奖学金一学期内可兼得)

1.专业奖学金:奖励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分三个等级:

一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人每学期1200元,受奖面3%

二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人每学期800元,受奖面7%

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人每学期400元,受奖面25%

2.学习进步奖:奖励本学期的学习成绩名词比上一学期颈部幅度达到本班级实际在学学生数的50%及以上,奖金400元。

3.其它奖学金(指个人或单位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按设立者的要求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

二、单项奖学金:奖励某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贡献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每学年评定一次。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申请者必须是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申请资格),每学年评定一次。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