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1:24

奖学金设置

设立如下几种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三个等级:1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3000元/人/年;

    (4)校内奖学金:三个等级:600元/人/学期、240元/人/学期、50元/人/学期;

    (5)新加坡RH公司、承德国诚电子公司、北京德奥达汽车销售、中国移动承德分公司等公司在我校设立的企业奖学金(诸多奖学金及评选条件可通过招生就业网的“奖学金设置”栏目查询)。

 

RH奖学金简介

    RH奖学金由我校86级校友王海荣先生为回馈母校于2002年设立。

    王海荣先生在1998年投资了新加坡RH国际有限公司,至今已拥有廊坊瑞华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特艺岸外资人国际有限公司(新加坡)、戴乐国际有限公司(马来西亚)等多家子公司,服务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

    目前:王海荣任新加坡RH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海荣先生通过参加校友会 ,决定对我校设立奖助学金,每年奖励20名学生,奖励金额2万元。

    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RH英才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评选学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2、市级以上科技创新类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3、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同时无不及格课程和无违纪行为者。

   (二)RH助困奖学金申请条件:

    1、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2、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品德高尚,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无违纪行为。

 

中国石油奖学金
 
    我校高度重视“中国石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了以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为成员的专门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中国石油奖学金协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工作实际,制定的“中国石油奖学金”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了解中国石油是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

    3、热爱石油事业,有志于从事石油行业建设的优秀青年。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近两学期各科总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特困生”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

    6、对有论文发表在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取得过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者优先考虑。

    7、在河北省“挑战杯”大赛取得名次者优先考虑。

    8、不吸烟,无经常饮酒现象,无违纪行为。

    评审程序: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经班级、系推荐获奖学生名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定,并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经公示确定最终名单。

    名额分配:“中国石油奖学金”按各系人数进行分配,向石油石化相关专业有所倾斜。我校共有30名学生获得中国石油奖学金,其中优秀学生12名,特困学生18名。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按期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成绩特别突出、品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按期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按期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对于二年级学生,获得二次一等奖学金和一次市级以上(不包括校级)荣誉或奖励;对于三年级学生,获得四次一等奖学金;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受任何通报批评以及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良好成绩以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为困难和特殊困难档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申请年度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

    3、不抽烟,无经常饮酒现象;无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受任何通报批评以及纪律处分;

    5、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合格成绩以上。

    6、在申请年度内获得“优秀寒门学子”称号的学生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刻苦,无因个人不努力在一年内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现象;
 
    3、不抽烟,无经常饮酒现象,无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受任何通报批评以及纪律处分;

三、资助额度

    1、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档:1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2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3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班级对学生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条件进行认定、审核后,在辅导员指导下,广泛征求同学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由班委会研究提出班级推荐人选,报所在系审批。

    2、系里要对推荐人员依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广泛征求该系师生的意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研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系里报送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查通过后在全校公示。

五、加强领导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广大师生较为关心,且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学院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严禁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导向作用,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勤工助学
 
    1、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

    每学年初,勤工助学岗位及人员进行全面调整,由学校各用人单位向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报所需岗位数,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由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生处、主管校领导等核定勤工助学岗位数,按用人单位要求选派贫困生。我校勤工助学的固定岗位约为500多个。

2、勤工助学岗位的培训

    组织打扫教室的勤工助学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3、勤工助学金的发放

    勤工助学岗位所在部门设一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出勤情况、工作量、劳动效果等进行如实登记、汇总,并认真填写“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质量鉴定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在每月25日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制表,核对学生建行卡号,经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后,到财务处报销,在每月10日前打入学生建行卡中。

4、勤工助学的系列活动

   (1)为创建“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校园环境,营造“积极、健康、力争上游”的学习氛围,校、系勤工部联合举办教室卫生大赛。本次大赛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系自评,推选参加决赛的教室;第二阶段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和校系勤工部部长根据教室卫生评分标准共同评定,最终评出“标兵教室”和“优秀教室”。对评选出的“标兵教室”和“优秀教室”给予一定奖励。

   (2)“助学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活动以贫困学子“建党九十周年、助学政策助我成长”为主题,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团委和校报编辑部联合举办。最终,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2名。

5、勤工助学先进评比

    勤工助学先进的评比包括优秀勤工部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比。根据《优秀勤工部评选办法》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通过考核与评选相结合的方式,以评促建,共评出优秀勤工部4个,勤工助学先进个人40名。

6、“阳光行”

    我校每学期利用寒署假对260多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放假前进行细致安排,统计全校贫困生、挑选出贫困生人数集中的区域、张贴广告招聘走访人员、收集申请表、统一面试、制作发放胸卡并安排走访的贫困家庭信息。

    开学初举行调查答辩会。学生处全体老师参加会议,会上由老师进行了点评,表彰获奖学生。对调查出来的个别特殊贫困学生,我们尽可能通过勤工助学等方式对这些学生多渠道资助。

7、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我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每年换届一次,本着服务学生的宗旨,使更多贫困生找到勤工助学岗位,我中心人员积极在校外宣传,通过发传单、登报、网络等多种途径寻找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将近安排600多人次,勤工助学学生工资收入20万左右/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贷款及特困补助:经审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特困补助,同时学校设立500多个临时和固定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