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2 10:00

奖学金设置

     (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学生奖学金的类别:
      
学生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类别。

(三)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时间:每学期评选一次。

(四)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参加奖学金评选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5
、遵守法律和院纪院规,无违反院规院纪行为,学期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一等奖学金评奖条件:

1、按每个学生的学期学业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的权重将两项成绩算出、排名,比例不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5%

2、本学期各科考试总评成绩在85分以上,且考试、考查、实习课无不及格科目。

二等奖学金评奖条件:

1、按每个学生的学期学业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的权重将两项成绩算出、排名,比例不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15%

2、本学期各科考试总评成绩在75分以上,且考试、考查、实习课无不及格科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困难生资助主要通过勤工助学岗位来实现。

(一)勤工助学的途径

主要有两个途径

一是参加学院提供的有偿服务性劳动,二是参加校外勤工俭学工作,获取劳动报酬。

分为两种岗位,常规岗和临时岗

1、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本人申请,由系审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2、主管部门,积极联系校园周边单位,扩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二)、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

1、发放标准:校内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质量而定,常规岗位每月报酬在100-150元,临时岗位必须视具体情况,由用工单位报经领导小组批准。

2、发放程序:月末由本人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所在系部审核后,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最后由财务部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