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7:53

奖学金设置

一、 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8000/人·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人·学年

国家助学金         2000/人·学年

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1%评定  800/人·学年

2、一等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5%评定  600/人·学年

3、二等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10%评定 400/人·学年

4、三等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20%评定 200/人·学年

三、学院单项奖学金

1、特等奖    8001000

2、一等奖    600800

3、二等奖    300600

4、三等奖    100300

四、学院捐赠奖学金

社会各界或个人以捐赠形式在我院设立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能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帮助解决部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我院特制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细则》

一、 资助对象:

特困生基本条件:

1、        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军烈属子女。

2、        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        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        其他特殊原因。

     贫困生基本条件:

1、        父母有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卧床丧失劳动力。

2、        父母双方下岗,低保家庭。

3、        农村及贫困山区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4、        其他特殊原因。

二、勤工助学:

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助困保学”基金

“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父母、家庭突发重大国家事故(如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各种意外突发事故),使学生本人在求学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急需救助者,可以申请资助,特困生或贫困生优先考虑。“助困保学”基金还用于新生报到期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新入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优先帮助新入校的特困生解决吃饭、被褥等事宜。“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的暂时急需帮助的生活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