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获得奖学金来缓解经济困难。我们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通过获取奖学金来减轻经济压力,奖励那些“贫而有志,穷而毅坚”的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上海市奖学金: 8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 3000元/人
一等奖学金: 2400元/人
二等奖学金: 1200元/人
三等奖学金: 600元/人
社会奖学金:
上海电气印包机械奖学金: 3000元/人
吉田公彦出版育英基金: 2000-3000元/人
曼罗兰印刷奖学金: 1000- 2500元/人
巴士之星奖学金: 2000元/人
金光纸业奖学金: 2000-3000元/人
芬欧蓝泰奖学金: 2000-5000元/人
当纳利奖学金: 5000-10000元/人
爱克发奖学金: 3000元/人
百丽特奖学金: 2000-3000元/人
韬奋奖学金: 2000-3000元/人
小森奖学金: 3000元/人
太阳奖学金: 3000元/人
上钞奖学金: 2000--3000元/人
瑞禾奖学金 2000元/人
宝钢奖学金 5000元/人
曼恒创新创业基金 3000元/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校建立并完善了以“奖、勤、助、贷、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受益者,通过多种措施和政策鼓励学生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并向学生及家长郑重承诺:绝不让一名考入我校的勤奋好学的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深切期望学生能充分利用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条件,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自强自立,完成学业。
1)勤工助学:(勤)
学校设立固定性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
2)助学金(助)
国家助学金: 2000-3000元/人
社会助学金:
远东租赁联盟助学金: 3000-5000元/人
中华慈善基金: 2500元/人
晨兴慈善基金: 2500元/人
3)国家助学贷款(贷)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全部贴息,学生在毕业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计息,并在参加工作后六年内,按银行有关规定分期还款。
4)困难补助(补)
学校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譬如在每年春节前对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路费补助,对家里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等,对特殊困难学生按相关政策予以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