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7 10:51

奖学金设置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 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努力成才,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自觉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办法

    1、奖学金按学期评定,每学期第三周由辅导员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奖学金申请表》;

    2、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两名学生代表组成,辅导员任组长,组织评审并填写申请表;

    3、各班初评名单确定后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报二级学院批准后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将初审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听取全院师生的意见;

    5、表彰名单最终由院长批准后施行;

    6、凡获奖学金者均应填写《学生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毕业鉴定与择业推荐的依据之一,另一份由学院留存;

    7、成绩评审以期末总评为依据,具体评定方法按有关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由于名额限制原因未评上本等次奖学金者,在下一等次中优先考虑。

     

    二、奖学金的级别、条件、金额及比例

    级别

    班级获奖人数

    金额

    (元)

    条件

    备注

    特等奖

    1

    20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4.0

    各班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5%;

    获奖学生各科成绩均应及格,无旷课。

    一等奖

    1

    10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3.7

    二等奖

    1

    6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3.0

    三等奖

    2

    4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2.7

     

     

     

     

     

    4

    200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2.3

    学习进步奖

    学期课程平均绩点提高0.3以上,品学有明显进步。

    劳动积极奖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起带头作用,为班级集体作出了成绩。

    工作出色奖

    出色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工作,是辅导员、教师的好助手。

    文明礼貌奖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尊敬教师,遵守“七不”规范。

    尊师守纪奖

    尊敬教职工,模范遵守纪律,敢于批评各种违纪现象。

    助人为乐奖

    团结同学,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热情帮助有缺点的同学。

    体育文娱奖

    有文体特长,在组织文体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并获得较好名次。

    宿舍管理奖

    配合宿管员管理好本宿舍,并使之成为文明宿舍。

    突出事迹奖

    在某些方面较突出,受到社会或学院的表彰。

     

    三、评奖资格

    1、在本学院连续学习必须满一学期以上,且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2、凡受学院行政处分者在未撤销处分前,一律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审;

    3、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附则

    1、在本规定实施过程中,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条例、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规定由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实行。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