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09:22

奖学金设置

深造与奖励

  1、学院注重学生良好的职业技能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在专科(高职)学习的基础上,可报名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和武汉大学的远程教育学习,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与省内重点本科院校开展的自考助学班,有志者均可报名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取得在省内本科院校全日制再学习的机会。通过多条途径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本科文凭。

2、我院和加拿大凯特莱恩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关系,并通过与国内知名留学机构战略合作,为学生赴国外留学深造提供便捷服务。

3、学校设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对省内提前招生、单独考试及普通类优秀新生提供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学金金额通过境内外奖(助)学金项目申请获得,以此鼓励学生多开阔眼界;省外考生参照《南洋学院关于中西部地区的新生入学奖学金及专项助学金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征求志愿被录取的新生不在奖励范围。

4、学院对符合《南洋学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新生入学奖学金及专项助学金奖励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新生入学奖学金和专项助学金奖励。学院视新生考分及家庭困难程度,设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4000元。同时对上述地区考生设立专项助学金,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不同的志愿服务时长,并获得相应的奖励金额分别为学费的10%-30%。从第二学年起,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完成申请志愿服务时长者,可继续享受该专项助学金。

5、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政策。学院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我院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8.06.07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省内高职高专(第三批)平行志愿录取我院文理科前15名的新生实行奖励。文理科前3名,给予免收一学期的学费;文理科第4名至15名,给予免收半学期的学费;省外考生参照《南洋学院关于中西部地区的新生入学奖学金及专项助学金奖励规定》进行奖励。征求志愿被录取的新生不在奖励范围。

学院对符合《南洋学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新生入学奖学金及专项助学金奖励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新生入学奖学金和专项助学金奖励。学院视新生考分及家庭困难程度,设新生入学奖学金3000—4000元。同时对上述地区考生设立专项助学金,奖励金额为学费的30%。从第二学年起,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继续享受该专项助学金。

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政策。学院开通国家助学贷款,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我院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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