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3 16:00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关于助学贷款和资助

(1)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017年发放国家助学金190余万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2017年共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43万元。

(3)校内学生奖励:2017年累计发放校内学生奖励19.48万元。

(4)勤工助学补贴:学生到校后可向学工处提出勤工助学申请,经审核聘用后可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2017年共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20个,发放勤工助学补贴21.6万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需前往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填写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凭县(区)资助中心返回的生源地贷款确认前往高校报到。

(6)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根据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的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17年共计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3.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