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08:32

奖学金设置

 

学生资助

“以人为本,心怀学生”

我们的目标——

尽我们所能不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我们的措施——

1.国家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国家助学金3000/生。

2.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院奖学金1000/生。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全部可申请8000//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向学生就读高校申请),学生可自行选择办理。

4.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中央财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还可申请每人每学年7000元资助。

5.设立勤工助学机构: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解决特困学生的基本生活费。

6.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部分减免学费。

7.毕业后到农村从教的学生,政府分三年退还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

8.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标准为10000/年。

9.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书费和住宿费),同时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回户籍地领取)。

我们的信念——

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贫困面前失去前进的勇气和信心。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办法


 对于困难生的资助,除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外,学院还出台了一些办法。我们的目的就是尽我们所能不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1. 学院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学院励志助学金1000元/生。

 2. 设立勤工助学机构: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解决特困学生的基本生活费。

 3. 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部分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