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8 19:14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名称

评定办法

优秀新生奖学金

从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重点录取线分值40及以上(以满分750分为基准),且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新生中评选,评选比例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的3%为限,1500/人。

国家奖学金

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且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

润慈励志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2000元/人。

金诚信励志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2000元/人。

董事会奖学金

品学兼优,社会实践成绩突出,为董事单位献计献策,有发明创造成果的优秀学生,3500元/人.年。

优秀学生

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比例如下:

1、特等奖:2%,2500元/人;

2、一等奖:3%,1500元/人;

3、二等奖:10%,1000元/人:

4、  三等奖:25%,500元/人。

优秀毕业生

奖学金

奖励在校期间一贯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1000元/人.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国家资助

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平均标准为30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生源地和校园地均可办理,贷款额度每年不高于8000元,贷款额度依据银行不同进行调整。

赴基层就业

补偿代偿

毕业生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不超过6000元。

退役士兵

教育资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录取,中央财政给予其学费资助。

义务兵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偿或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直招士官资助

以教育部当年的通知为准。

 

 

 

 

 

 

 

 

校内资助

勤工助学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增强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本科生每岗每月不超过500元,研究生每岗每月不超过800元。

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只针对本科生),学生可在入学时申请缓交学费,并获得相应资助。

困难补助

补助分为专项补贴和临时特殊困难补贴,不定期发放。补助额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人数划分等级。

古尔邦节补助

资助过古尔邦节的少数民族学生。

毕业生补助

针对应届毕业生,每生500元。

冬衣补贴

经过我校认定的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酌情向新疆籍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以及临毕业年级学生倾斜。

寒假返乡补贴

经过我校认定的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酌情向新疆籍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以及临毕业年级学生倾斜。

受灾学生补助

根据受灾严重等级,分为1000元和2000元档。

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

由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资金设立的奖助学金,不同资助项目每年资助金额不等。社会资助项目包括:爱心成就未来、润慈励志奖学金、金诚信励志奖学金、宁夏燕宝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

地方资助

地方资助

资助包括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西藏免补金,饮用水、洗澡、电话补贴(每生每学年185元),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