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7:33

奖学金设置

 

国家级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制度

校内奖学金

基本条件: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以年级、专业方向为单位,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如综合测评成绩相等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在规定的名额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相应等级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单科成绩须达到85分以上,平均成绩9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同学中排名前三名。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单科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同学中排名前三名。

(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

国家级奖学金

基本条件: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高职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无补考,无重修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条件: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高职学生。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前提,品学兼优是主导。

3.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3,无补考,无重修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注:需提供贫困证明或低保证

国家助学金

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综合素质方面比较突出,没有不及格科目。

(助学金共分为三个档次一等为4000元,二等为3000元,三等为2000

注:需提供贫困证明或低保证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  学院对家境贫困的学生入学问题的解决办法

申请方式

   困难学生向所在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当地村或居委会出具经乡(镇、街道)、县(区、市)级民政部门签证盖章的证明。其内容要写明,家庭成员(性别、年龄、职业、劳动状况)和经济收入情况(收入来源及收入),申请补助的原因,或特殊的具体情况等。

特等困难补助对象及条件

1、父母都是重度残疾人的学生;

2、父母双亡的学生;

3、父母中一人已亡、另一人身患绝症,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4、个人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中任一项的学生可申请特等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对象及条件

在校期间品德优良、学业成绩良好、遵章守纪、勤俭节约、家庭经济及本人生活确属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无法保证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