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18:17

奖学金设置

1、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标准为10000/人,用来奖励录取的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6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10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加试成绩为我校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前10名者。

 2、我校为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奖励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外,还设立了多种学校奖学金。综合性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最高额度为2500/人;单项的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优秀学生奋进奖学金以及多种企业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不因暂时困难而辍学,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以保证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为困难学生解决日常生活费;三是与有关银行落实了为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入学后办理助学贷款;四是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可有近千人次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五是学校对家庭条件特殊困难,符合学校减免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的减免政策;六是学校对于实施以上措施后在生活上仍有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如定餐、阳光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历任班长基金以及社会人士在校内设立的多种资助或补助,目前我校在校生中每年都有数百名学生受到社会各界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