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3-04-25 11:12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计划

 

为鼓励和吸引内地优秀学子来城大就读,城大特设立奖学金计划。高考成绩特别优异、报读城大并获录取者,在入读时可获城大颁发不同种类和数额的奖学金(“入门奖学金”)。在学期间,学期和学年表现优异者亦可获学院及学系颁发或由社会赞助提供之其它各种奖学金(http://www.cityu.edu.hk/sds/sch)。

 “入门奖学金”类别有:状元奖学金分等奖学金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及新疆民族团结奖学金。上述奖学金均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原始分,即不含任何加分)颁发。

状元奖学金:各省市区名列文科或理科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报读城大并获录取者,将获颁发全额状元奖学金,金额相等于在城大求学四年期间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津贴(现为每年港币16万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30分或以上。分等奖学金: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一本线”之多少分等,设头等和二等奖学金。头等奖学金为“每年学费全免”,二等奖学金为“每年学费半免”。

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参加应届高考、成绩达到城大录取标准且获录取者(见第三章),若高中期间同时是以下大赛一、二、或三等奖获得者,将获颁发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四学年总金额为港币8万元,按年度平均颁发。

上述竞赛是指: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新疆民族团结奖学金:城大注重民族多元文化,2013学年维持投放三个名额给新疆自治区‘民考汉’高考生。考生成绩达到分等奖学金标准,将获颁发新疆民族团结奖学金。奖学金颁发标准及金额详见分等奖学金列表。

上述“入门奖学金”为期四年。获奖学生必须于每学年末考试的累积平均积点达到3.2或以上,奖学金将自动延续生效。

“入门奖学金”颁发详情将参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有关招生法律与政策(若适用),并依照大学制定之相关具体规章及程序执行。

详情请参考城大内地本科招生网: www.cityu.edu.hk/mainland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