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4000元。学院还设立黑龙江东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特等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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