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10:06

奖学金设置

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为鼓励尖子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根据各省参加高考考生数量和教育发展水平,对平行志愿第一位置(非平行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办法如下:

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26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40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50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51名-100名的学生,奖金4万元;第101名-200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201名-30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301名-40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

二、海南、青海、新疆3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10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20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21名-40名的学生,奖金4万元;第41名-60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61名-8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81名-10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

三、西藏、宁夏2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3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5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6名-10名的学生,奖金4万元;第11名-15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16名-2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21名-3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理工类考生,高考名次和报考志愿需考生于8月1日前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提供,由招生办核实确认。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设立的旨在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人每年 5000 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国防科技奖学金

国防科技奖学金由国家设立,面向国防科技学科专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设立。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可申报。通过选拔的学生与学校、国防科技企事业单位签订奖学金协议书,每年可获得10000元的奖学金直至毕业。 学生毕业后到协议签订单位直接就业。

 

人民奖学金

人民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每学期评定一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项。获奖学生比例约为 30%,奖学金金额 200-5000 / 学年。

 

特殊奖学金

特殊奖学金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海内外知名人士、学术机构等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全面成才或某一专业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我校设有各类特殊奖学金七十余项,如优秀学生李昌奖、春晖创新成果奖、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CASC 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德昌电机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富士施乐奖学金、长兴奖学金、中国电科十四所国睿奖学金、伊顿创新奖学金、桑德教育奖、特高压奖学金、E+H 奖学金、人民网奖学金等,各学院还设有针对指定专业的奖学金类型。特殊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 1000-100000 元不等。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人每年 3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在学校设立,旨在资助在校期间成绩优良、生活俭朴、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现设有丰田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CASC 助学金、 富达助学金、新疆少数民族资助金、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以及各类针对专业所设的院系助学金等四十余项助学金。

 

绿色通道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报到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即入学时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可以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学校提出申请,我校将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给予办理缓交学费、先行报到的手续,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方式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不足。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

勤工助学基金

学校设立专项基金,每年在校内累计提供10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包括助管、助教、助研、劳动服务、家教等多种岗位,使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作为生活费补充。


困难生资助办法

 

绿色通道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绿色通道工作。对于入学时确实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学杂费的学生,可以持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或政府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向所在院系申请,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其办理绿色通道缓交学费手续,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每学期评定一次,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获奖面为30%,奖学金金额200-5000元/学年。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设立的旨在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特殊奖学金

  特殊奖学金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海内外知名人士、学术机构等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全面成才或某一专业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我校设有特殊奖学金二十余项,如宝钢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CASIC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建科精英奖学金、德昌电机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雅居乐地产奖学金、富士施乐奖学金、盛大奖学金、旭硝子英才奖学金、长兴奖学金、中国电科十四所国睿奖学金等,各院(系)还设有针对指定专业的奖学金类型。特殊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600-10000元不等。

助学金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助学金有曾宪梓奖学金、丰田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CASC助学金、和生慎德助学金、海立助学金、华泰汽车助学金、富达房地产助学金等十余项助学金。旨在资助在校期间成绩优良、生活俭朴、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友爱心助学金

  校友爱心助学金是我校2004年由王树国校长倡导,由各地校友会、校友、及海内外校友个人捐助,为有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助学金宗旨是鼓励受助学生积极进取,倡导受助学生自强自立,建立其回报社会的意识。

国家助学贷款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学校采取为生活特别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方式解决学生学费。近年来每年全校能解决近4000人,约1800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校内借款

   校内借款主要是弥补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足。对于学费额度较高或者家庭暂时出现困难的同学,可以申请校内借款,用来解决学生一些特殊情况。

勤工助学基金

   学校在校内设立1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使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同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一定的报酬作为生活费补充。勤工助学岗位多样,分为助管、助教、助研、劳动服务、家教等岗位。

困难补助

   学校为临时出现经济困难学生和路途遥远的南方家庭学生提供临时生活补助、路途补助和冬服补助,保证了每一名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