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7-15 09:25

奖学金设置

新生奖励政策

对第一志愿(不含多轮投档和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所有文理科专业(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考总分(分文、理科)高出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35分及其以上的学生实行第1学年的学费奖励(一二本合并招生的省份除外)。


奖学金

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此外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及由我校毕业生为主创立组建的罗顿集团的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8000元/生/学年,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六年之内还清。

2、勤工助学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800 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3、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

4、减免学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分别予以学费减免。

我校郑重承诺不让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