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5 18:52

奖学金设置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报效国家,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有以下三类奖、助学金。

一、由中央政府及湖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分为一、二、三等,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学校自筹经费设立的奖、助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享受,每年奖励一次,奖励面25%,分为一、二、三等。

2.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每年奖励一次,奖励面为4%。

3.三好学生: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专科学生,每年奖励一次,奖励面为2%。

4.特优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奖励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奖励面分别为2%和8%。

三、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设立的奖、助学金

1.南勋感恩奖学金: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6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2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湖南宋祖英基金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措施

吉首大学十分关心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
(一)充分贯彻执行和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二)国务院中国乡镇企业开发总公司设立了100万元“吉首大学光彩助学金”,每年提供十万元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三)设立了“吉首大学扶贫助学金”,建立了吉首大学贫困生救助网站;(四)每年提供学生困难补助费几十万元,主要以发放“特别困难补助费”和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资助校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