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2 15:07

奖学金设置

北师港浸大2019年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

■ 2019年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除广东省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本科新生)

 2019年UIC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 2019年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奖学金一览表 2018-19学年(Revised on 30 April 2019)

奖学金一览表-PDF下载 2018-19学年

 
序号奖学金项目(中文)申请时间评选时间评选名额统筹单位奖学金金额备注类别
12019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新生入学奖学金/每年7月-8月/招生办公室学费全免或免一半,  原则上四年实际以“UIC招生信息网”最新消息为准学院类
22019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每年7月-8月/招生办公室学费减半,原则上四年实际以“UIC招生信息网”最新消息为准学院类
32019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                     /每年7月-8月/招生办公室一次性减免¥1万或者     
 一次性减免学费一半
实际以“UIC招生信息网”最新消息为准学院类
42019新生入学奖学金/每年8月/招生办公室学费全免,原则上四年实际以“UIC招生信息网”最新消息为准学院类
5香港中学校长推荐生助学金/每年4-7月/UIC香港办事处全奖:当年学费全免;            甲等:当年学费减免1/2; 乙等:当年学费减免1/3;原则上为期四年香港中学文凭试生考生,经“校长推荐计划”被UIC录取 。在香港中学文凭试中,中文科及英文科分别获得3级或以上成绩,数学、通识及任何一甲类选修科目分别获得2级或以上成绩。
全奖:以上五科总分不低于21分者
甲等:以上五科总分不低于18分者
乙等:以上五科总分不低于16分者

全奖:当年学费全免
甲等:当年学费减免1/2
乙等:当年学费减免1/3
 续得条件:如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在本年级或本专业(类)
前10%以内,次学年可续得”全奖”助学金
前20%以内,次学年可续得”甲等”助学金
前30%以内,次学年可续得”乙等”助学金
学院类
6一等奖学金/每年10~11月/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10,000根据年度GPA考核(YGPA>=3.70),无需申请,不设名额学院类
7二等奖学金/每年10~11月/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2,000根据年度GPA考核(YGPA介于3.50~3.69),无需申请,不设名额学院类
8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内地生)每年9月每年10月~11月4四维教育协调处¥30,000在校成绩优秀且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及热心公益;申请学年的CGPA成绩在3.0或以上;家庭经济困难者,可提出申请。名额4名。捐资类
9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香港生)每年9月每年10月~11月4四维教育协调处¥10,000和¥20,000具有UIC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香港籍在校生;在校成绩优秀,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及热心公益,参与全人教育相关活动;申请学年的CGPA成绩在3.0或以上。个人获奖学金为1万和2万,对应名额分别是3人和1人。捐资类
10许嘉璐全人教育奖         每年9~10月每年11月20全人教育发展办公室¥2,000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四在校生,并积极参与全人教育活动,可提出申请。学院类
11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 每年9月每年9月~11月12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HK$10,000申请学年的年度GPA达到3.40或以上,《大学国文》、《中国社会思潮》、《中国历史与文明》三门课程的成绩均在“A-”以上;积极参加国情国学教育活动。捐资类
12国家奖学金/每年9~10月3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8000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生(非直招),学业成绩优异,YGPA达到3.80或以上,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活动,各个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均有机会获得学部推荐。全校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国家政府类
1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10月每年10月~11月间15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5,000符合条件的UIC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生(非直招)学业成绩优秀,当年YGPA排名不得低于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前50%;且上一学年已由省厅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方可提出申请。全校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国家政府类
14国家助学金每年10月每年10月~11月间14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3,000符合条件的UIC全日制在校生(非直招),当年由省厅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方可提出申请。全校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国家政府类
15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每年3月每年9月5~10国际发展处¥10,0001、本科二年级以上(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或以上)、品学兼优、必修课程无挂科、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
2、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
3、在校期间未享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4、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
国家政府类
16港澳侨生奖学金/12月2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4,000 &¥5,000在内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及华侨生;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UIC名额为:本科生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奖学金分别为5000元/人、4000元/人。(*实际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确认为准)国家政府类
17薪传助学金每年9月每年9月~11月2四维教育协调处¥40,000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积极参与校内外活动,热心公益,CGPA需达到2.20或以上 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捐资类
18台湾学测生入学新生奖学金每年5~6月每年7月~8月/UIC香港办事处学费全免或免一半全额奖学金」:金额等同全年学费。最低学术要求为:学测 两科顶标 及 两科前标
半额奖学金」:金额等同全年学费一半。最低学术要求为:学测 两科前标 及 两科均标
学院类
19联招成绩入学新生奖学金///UIC香港办事处学费免一半联招考试总分高于普通类院校原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之最底录取分数线100分或以上;同时英语单科成绩达115分或以上,首年学费减半。适用于港澳台侨。学院类
20台湾在校生奖学金/每年9月~11月/UIC香港办事处学费全免或免一半全额奖学金」:金额等同全年学费。
最低学术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类)前10%以内
半额奖学金」:金额等同全年学费一半。
最低学术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类)前20%以内
学院类


备注:上述资料仅供参考,学校保留奖助学金评选标准修订的权利。

如有任何关于奖学金及学生资助工作的疑问,请拨打学生事务处资助热线:0756-3620232。




困难生资助办法



序号

奖学金项目(中文)

申请时间

评选时间

评选名额

统筹单位

奖学金金额

备注

类别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年10

每年10~11月间

15

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

5,000

符合条件的UIC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生(非直招)学业成绩优秀,当年YGPA排名不得低于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前50%;且上一学年已由省厅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方可提出申请。全校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

国家政府类

2

国家助学金

每年10

每年10~11月间

14

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

3,000

符合条件的UIC全日制在校生(非直招),当年由省厅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方可提出申请。全校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

国家政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