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09:53

奖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的资助政策,我校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一年级学生)。

(5)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监护人共同向户籍所在地资助办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贫困证明向户籍所在当地资助办申请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缴费通知单和贫困证明回生源地办理。目前,广西全区已全面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它是学生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

(6)“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7)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困难生资助办法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影响上学的学生,请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填写其中的《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住地(乡或镇以上)民政局盖章,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下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后打印盖章),到户籍所在地资助办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9月30日。助学贷款问题请咨询所在地资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