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2 11:04

奖学金设置

 

山东大学现已构建完备的奖学金体系,激励广大学子奋发图强,求知探索。奖学金由国家、学校以及社会各单位、团体、个人设立的具有激励性质的专项基金。2017年山东大学为超过8000余人次本科生发放各类奖学金1400万元,最高奖金额约28000元。 

国家奖学金

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校长奖学金

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或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学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该奖项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

特长奖学金

分为研究创新奖学金、创业实践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美育素养奖学金、体育素养奖学金、学科特色奖学金等,用来奖励在这些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或500元/人。

第二校园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第二校园交流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

海外学习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海外交流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不等。

社会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奖励标准和名额由学校与设奖单位及个人协商确定。包括宝钢奖学金等20余项。奖励金额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暂缓交缴全部或部分学杂费,先期办理入学手续。经济困难学生凭《山东大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至校区财务部门核定缓缴金额,持审批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

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每生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发放,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学费减免

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部分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予以减、免学费。

学费及贷款

代偿

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学生以及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其学费由国家进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实缴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年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资助标准为分别为3000元/年、2500元/年、2000元/年,每年一评,按月发放。

山东大学助学金

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年,每年一评,按月发放。

社会助学金

由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中海油助学金、思源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真维斯助学金等,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6000元/人不等。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以校内勤工助学为主,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报酬一般为300元/月。

添翼工程

具有山东大学特色的助学育人工程,通过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管理学、计算机、人际交往、英语听说、科技创新、形体塑造、游泳、职场礼仪、简历制作等方面的实用知识和技能,引导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信心,帮助其提高社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