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5 22:42

奖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新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 
新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 
新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有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500元/人;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人。特等奖学金奖励面为参评学生人数的0.1%,其余等级分别按参评学生人数 3%、8%、15%的比例评定。在国家任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范围内评选。 
  3.专业奖学金 
  该奖学金为我校国家计划招收的航海类专业普通本、专科生设立,金额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100元用于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其它费用)。 
  4.单项奖学金 
  在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精神文明等四项中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每项均占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每人100元。 
  5.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指由社会出资方在我校设立的对学生的奖励,该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等级、标准、比例及评选范围见各自的奖学金评选条例,该类奖学金的评选以每年学生评先、奖学金评定的文件为准。 
  6.国防奖学金 
 中国人民解放军为鼓励和资助志愿献身国防建设事业的学生,设立国防奖学金,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军队审批,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计息)(新机制):
 贷款对象:我校在籍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主要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
 贷款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毕业后所有利息由贷款学生自付。
 还款期限:毕业后一至二年后开始还贷,六年内还清。
 (详细条款见2005年学生手册)

 校内贷款(无息):
 贷款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优秀贫困学生。
 甲等贷款:每人每学年10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
 乙等贷款:每人每学年7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2%;
 丙等贷款:每人每学年5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3%。
 校内贷款期限以学生毕业时间为最后期限,毕业前必须全部还清贷款;
 学生贷款后,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可减免相应的贷款。(详细条款见2005年学生手册)

 学费减免:
 减免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力支付学费者。
 减免等级:
 甲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100%;
 乙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50%。(详细条款见2005年学生手册)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金额: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评审时间: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审与学校新生奖学金、学生评先评奖同步进行。
 (详细条款见《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字【2005】14号))

 社会资助金:
 新疆少数民族专项资助金:由新疆教育厅指定资助名单,按人数划拨专项资助经费,分学院评审,最高资助金额每年2500元;
 新长城资助金: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指定资助名单,每人可享受1840元资助金。
 中山宝泰助学金:每年资助金10万,资助8名学生,按需资助,最高每年不超过12500元,属于有条件资助。享受资助的学生毕业后需到公司工作相应的年限,否则,需全额偿还资助金到学校专项资助金帐户。
 沃尔沃卡车助学金:每年出资10万,资助汽车学院、能动学院、物流学院、机电学院四个学院的优秀贫困本科生和研究生,分设24名“励志成才奖”,每人资助金额为3000元;12名“综合素质奖”,每人资助金额为2000元。由相关学院推荐评审,学工处和沃尔沃公司审定名单。
 新奇控股助学金:由武汉新奇控股集团出资设立,每年资助金额5万元,资助20名优秀贫困学生,每人资助金额2500元;由学院推荐,学工处和公司审定。
 建设银行爱心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助学金是湖北省建设银行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 每年资助金额4万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爱心基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附社会奖学金项目:
 梁亮胜助学基金奖学金 
 金模奖学金
 赵师梅奖学金
 蓉人奖学金
 东风奖学金
 振兴中华奖学金
 正本奖学金
 家兴奖学金
 振兴汽车工业深圳校友奖学金
 民生奖学金
 方树泉助残奖学金
 木兰奖学金
 中国航海奖学金
 吴福振华奖学金
 长飞奖学金
 华为奖学金
 亚唯奖学金
 中材建设奖学金
 何文蛟教授奖学金
 PPG奖学金
 日本邮船(NYK)奖学金
 富士康奖学金
 树人奖学金
 SGMW奖学金
 资源开发奖学金
 八八级硅工校友奖学金
 海锚奖学金
 宝供物流奖学金
 上纬奖学金
 材料学院教授奖学金
 法士特齿轮奖学金
 慈溪外贸发展奖学金
 河北远洋奖、助学金
 中海工业船舶奖学金
 常石奖学金
 奇瑞21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87658189
 勤工助学咨询电话:87213483
 其它资助项目咨询电话:87658189
 勤工助学网:http://www.qbase.cn/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新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 
  新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 
  新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有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500元/人;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人。特等奖学金奖励面为参评学生人数的0.1%,其余等级分别按参评学生人数 3%、8%、15%的比例评定。在国家任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范围内评选。 
  3.专业奖学金 
  该奖学金为我校国家计划招收的航海类专业普通本、专科生设立,金额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100元用于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其它费用)。 
  4.单项奖学金 
  在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精神文明等四项中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每项均占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每人100元。 
  5.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指由社会出资方在我校设立的对学生的奖励,该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等级、标准、比例及评选范围见各自的奖学金评选条例,该类奖学金的评选以每年学生评先、奖学金评定的文件为准。 
  6.国防奖学金 
 中国人民解放军为鼓励和资助志愿献身国防建设事业的学生,设立国防奖学金,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军队审批,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计息)(新机制):
 贷款对象:我校在籍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主要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
 贷款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毕业后所有利息由贷款学生自付。
 还款期限:毕业后一至二年后开始还贷,六年内还清。
 (详细条款见2005年学生手册)

 校内贷款(无息):
 贷款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优秀贫困学生。
 甲等贷款:每人每学年10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
 乙等贷款:每人每学年7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2%;
 丙等贷款:每人每学年5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3%。
 校内贷款期限以学生毕业时间为最后期限,毕业前必须全部还清贷款;
 学生贷款后,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可减免相应的贷款。(详细条款见2005年学生手册)

 学费减免:
 减免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无力支付学费者。
 减免等级:
 甲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100%;
 乙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50%。(详细条款见2005年学生手册)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金额: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评审时间:国家助学奖学金评审与学校新生奖学金、学生评先评奖同步进行。
 (详细条款见《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字【2005】14号))

 社会资助金:
 新疆少数民族专项资助金:由新疆教育厅指定资助名单,按人数划拨专项资助经费,分学院评审,最高资助金额每年2500元;
 新长城资助金: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指定资助名单,每人可享受1840元资助金。
 中山宝泰助学金:每年资助金10万,资助8名学生,按需资助,最高每年不超过12500元,属于有条件资助。享受资助的学生毕业后需到公司工作相应的年限,否则,需全额偿还资助金到学校专项资助金帐户。
 沃尔沃卡车助学金:每年出资10万,资助汽车学院、能动学院、物流学院、机电学院四个学院的优秀贫困本科生和研究生,分设24名“励志成才奖”,每人资助金额为3000元;12名“综合素质奖”,每人资助金额为2000元。由相关学院推荐评审,学工处和沃尔沃公司审定名单。
 新奇控股助学金:由武汉新奇控股集团出资设立,每年资助金额5万元,资助20名优秀贫困学生,每人资助金额2500元;由学院推荐,学工处和公司审定。
 建设银行爱心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助学金是湖北省建设银行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 每年资助金额4万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爱心基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附社会奖学金项目:
 梁亮胜助学基金奖学金 
 金模奖学金
 赵师梅奖学金
 蓉人奖学金
 东风奖学金
 振兴中华奖学金
 正本奖学金
 家兴奖学金
 振兴汽车工业深圳校友奖学金
 民生奖学金
 方树泉助残奖学金
 木兰奖学金
 中国航海奖学金
 吴福振华奖学金
 长飞奖学金
 华为奖学金
 亚唯奖学金
 中材建设奖学金
 何文蛟教授奖学金
 PPG奖学金
 日本邮船(NYK)奖学金
 富士康奖学金
 树人奖学金
 SGMW奖学金
 资源开发奖学金
 八八级硅工校友奖学金
 海锚奖学金
 宝供物流奖学金
 上纬奖学金
 材料学院教授奖学金
 法士特齿轮奖学金
 慈溪外贸发展奖学金
 河北远洋奖、助学金
 中海工业船舶奖学金
 常石奖学金
 奇瑞21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87658189
 勤工助学咨询电话:87213483
 其它资助项目咨询电话:87658189
 勤工助学网:http://www.qba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