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6:00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时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教育部、山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服务。

一、基本原则:
    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空、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
二、指导思想
    遵照“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空、学校推荐、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原则。积极开展学生就业指导与咨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择业观,掌握求职技能,提高主动适诮社会的能力;要求毕业生认真分析就业形式、了解自己,端正态度、摆正位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求职就业。
三、就业途径:
  (1)、“订单式培养”
   即学院与用人单位签定的供需协议。学生在入学时就已经确定了毕业后的就业去向。
  (2)、推荐招聘
学生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不同形式的招聘活动寻求就业去向
  (3)、自谋就业
学生将自己简历公布在网络上寻求就业去向,学生通过个人渠道解决就业去向。
  (4)、自主创业
学生创办自己的经济实体谋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