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4-05-04 10:20

毕业生就业

目前我院与内蒙古能源发电准格尔友谊电厂、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霍林河发电厂、神华集团、华能集团、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今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单位签订了“委托培养”协议和“实习就业基地”协议,并让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专业全面推行“订单式”、“学工交替式”、“顶岗实习”、“就业加培训式”等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形成了“产学结合,校企互动”的长效机制,建立起具有校企融合特色的、开放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的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所有学生均为“订单式”培养,学生入学前与学校签订就业合同,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学校保证安排毕业学生到对口专业企业工作,并保证不低于同行业、同职位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