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9:36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
     就业方向
     
     学院主管部门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提供行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学生就业,学院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用好、用足、用活行业办学和就业优势,实行“学院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系统内优先就业办法。学院依托行业优势在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监狱、劳教系统建立了实习实训场所,学院每年举办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选会”,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搭建平台,并面向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企事业单位、监狱、劳教所、城市执法等部门推荐学生就业。经我院培养的毕业生既学法、懂法又守法、执法,其突出的专业特点和自我定位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就业优势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科)”是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的一种培养模式。我院在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解放军总参谋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负责培养山东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专科起点的法律实用型人才。我院学生在校所学课程与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内容相吻合,参加考试有相当的优势,考取的机率很大。考取后,由国家拨学费、生活费,继续在我院免费学习两年,毕业后,走向省内基层司法所(公务员身份)工作岗位。
我院为了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教育部下设自学考试办公室,在保障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组织、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高等教育法律专业自学本科考试。我院是省自考办批准的高教自学考试试点院校,法律专业自考本科的15门课程,学院和主考院校自行组织考核5门,学生只需通过10门通考课程即拿到自考本科学历证书。在校期间有70%以上的学生能够取得自考本科学历,为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或向高层次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