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12 18:51

毕业生就业

    “高职”生毕业时,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并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就业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以自主就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我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率为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