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5-04-19 09:51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待遇与就业

1、毕业生待遇:

毕业时颁发的毕业证书全称为石家庄职工大学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发放由河北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河北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毕业生就业:

我校的就业工作目标是在学制内把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设计教育等工作做深做实,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及应聘能力和就业能力。在此基础上建设就业协作网络。目前已有省内外数十家单位与我校形成了就业常年协作关系,为毕业生创造了更加宽阔的就业渠道,我校历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80%以上(河北省人事厅向社会公布的数据),超额完成国家教育部、国家人事部给高职高专院校下达的一次性就业率65%的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