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5-05-26 08:47

毕业生就业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发给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学校特别重视就业工作,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处和职业指导教研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全程就业服务。学校连续7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毕业生就业渠道主要有:(1)继续深造。专科毕业生通过推荐、考试可升入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继续学习,也可以在校期间参加自考助学,专科毕业的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鼓励本科毕业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考研录取率在55%以上;(2)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3)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入学签订就业协议,实习实训与就业一体化,就业质量有保障;(4)学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推荐就业;(5)通过参加公务员、选调生、“招教考试”、“特岗教师考试”等途径就业;(6)自主创业,国家给予多种政策优惠。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河南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届时户口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