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7-02 17:17

毕业生就业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由学校作为就业推荐的主体,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工作。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95%以上,2011-2016年连续6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教育部颁发“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及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