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6 10:28

毕业生就业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本科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2010年就业率为95.72%。

就业单位流向:以教育系统和企事业单位为主

每年25%以上的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继续深造。签约就业的毕业生中,55%以上在教育系统就业(其中到重点基础教育单位的占50%以上,到高校工作的约占5%),35%到企业工作(其中被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录用的毕业生约占10%),6%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见图一)。

 

就业地区分布:中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流向比例大

我校每年签约就业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其中45%在中部地区工作,20%流向珠江三角洲地区,10%流向长江三角洲地区,6%分布在环渤海经济区,8%到京、沪、津、渝等直辖市就业。每年在中部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学生占80%以上(见图二)。

 

就业新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毕业生优质就业

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就业指导中心作为“三个中心”(学校信息反馈中心、人才营销中心、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作用,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为手段,促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教育部简报》2009年、2010年分别以《华中师范大学多管齐下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华中师范大学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推进毕业生优质就业》为题全文刊发了我校做好就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促培养。学校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白皮书,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闯市场。学校构建了以“周五双选会”为主的校园招聘市场体系和以本校就业网、中南高师院校就业网为依托的无形市场体系。2010年,来校招聘的单位较上年增长10%;提供的岗位需求与毕业生人数之比达10:1以上。历年来,60%以上的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会成功求职。

——建基地。学校在全国200多个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就业实习、实训和见习基地,形成了“立足湖北,辐射中南,面向全国”的基地体系。其中,以“师范生实习促就业计划”和“非师范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建成的基地,60%以上的实习生被直接录用。

——强指导。学校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公共课,构建了“2+1+X”全校公共课程体系,实现生涯辅导和就业指导“前移”。此外,还成立了职业发展研究中心,为学生开展团体辅导与个性化指导,形成了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的职业咨询辅导与研究体系。

 

 

社会评价: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多个行业涌现先进典型

我校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欢迎。多个用人单位认为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工作踏实勤奋,适应性强”。

我校素有“中南地区教师培养的摇篮”的美誉。湖北省60%以上的特级教师,毕业于我校。从我校出去的一大批国际奥赛金牌教练、省级名师、市级名师,活跃在全国各地教育战线,此外,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很多校友成为业界精英和高层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