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9 17:4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四川农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所以全部在本科一批次招生,艺术和体育类为本科批次。

同时具备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如: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30分(含3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其他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飞速发展,国家对农业科技人才需求缺口与日俱增,为了促进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和加强高素质农业人才的培养,国家在招生政策中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实行“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措施,以鼓励更多的有志青年投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各省鼓励政策有所不同,请特别关注。

河南、内蒙古、新疆、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市、自治区)对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实行1020分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鼓励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报考我校的学生,经录取进入学校后,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为学生提供调整专业及修读双学位的机会,调整专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转专业原则:校区间限额转入;校区内学院间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需求;学院内专业间原则上满足学生需求。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