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7 09: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根据不同专业分别在二、三批本科、中职本科专科批次专科单招招生录取,采取异地网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方式。

(具体要求以我院2018年招生简章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

对于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艺术类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加分政策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详见学院官网学生处的转专业管理办法

其它

其他录取规则请参见考生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