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6: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承认省艺术联考成绩及各省艺术类录取原则,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录取时将优先满足您的专业选择,不收取任何转专业手续费。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