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2 1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江苏本二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执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我校当年的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加分政策

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具体情况请查询学校教务处网站。

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选测1B1C、必测4C、技术合格。若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以新规定的最低要求执行。

 

4、录取办法

先分数后等级。

 

5、专业调剂

对于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已经择优录满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将考生调剂到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6、相关专业选测科目及其它要求

A. 专业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考我校公布的分专业选测科目要求。

B.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

C.报考我校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执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8相关专业若录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时,仍执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