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院在各省录取批次安排表(按省份排序) | |||
序号 | 省份 | 艺术 | 文理 |
批次 | 批次 | ||
1 | 北京 | 本科二批 | |
2 | 天津 | 本科二批B阶段 | |
3 | 河北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4 | 山西 | 本科二批C | 本科二批C |
5 | 辽宁 | 普通类本科批 | |
6 | 吉林 | 本科第二批A段 | |
7 | 黑龙江 | 本科三批(A) | |
8 | 上海 | 本科普通批 | |
9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 | 普通类本科二批 |
10 | 浙江 | 艺术类二批 | 普通类本科 |
11 | 安徽 | 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本科<模块1><模块2><模块5><模块7>) | 本科二批 |
12 | 福建 | 艺术类本科B | 本科二批 |
13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B段 | 第二批本科A段 |
14 | 山东 | 本科普通批 | |
15 | 河南 | 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 | 本科二批 |
16 | 湖北 | 艺术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17 | 湖南 | 本科三批 | 本科三批 |
18 | 广东 | 本科批 | 本科批 |
19 | 广西 | 本科二批 | |
20 | 海南 | 本科B批 | |
21 | 重庆 | 本科二批 | |
22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23 | 贵州 | 本科二批 | |
24 | 云南 | 本科二批 | |
25 | 陕西 | 本科三批 | |
26 | 青海 | 本科三批 | |
27 | 宁夏 | 本科三批 |
1、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艺术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我院组织了校考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我院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相关省份要求按照综合分排序的则按综合分录取。如按艺术专业分录取的省份考生专业分相同,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按综合分录取的省份考生综合分相同,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艺术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2、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当地省级招办有其他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3、学院2018年在浙江省、上海市招生各艺术专业的选考科目无任何要求,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浙江省、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4、表演专业下设2个培养方向:
(1)培养方向一:男女兼招,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牙齿整齐,笑容甜美,普通话标准,嗓音音质好,身材匀称,男生身高要求1.73—1.85米,女生身高要求1.63—1.73米,外露皮肤没有明显疤痕。主要培养具备从事空中乘务工作所必须的中外语言表达、礼仪规范、组织协调等基本素质与空乘服务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方向二:男女兼招,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牙齿整齐,笑容甜美,普通话标准,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主要培养德、智、体、歌舞演艺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的艺术与文化修养,具备能够担任话剧演员,电影电视演员,音乐歌舞剧演员及广告演员的职业素质与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3)在江西、吉林、河南、山东4个省所招表演专业为培养方向一,其余省(市、区)所招表演专业为培养方向二。
具体各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请关注 http://www.nckjxy.cn/zhaoshengs
我院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进行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 “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的相关规定,我院《学生手册》中转专业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于入学后的第二、三学期,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心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别的专业学习者;
(三)复学的学生其原学专业无后续班级者,对于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放宽本条;
(四)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院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五)学院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转专业:
(一)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未经单位同意者;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所申请专业跨招考类别的;
(四)二次转专业者。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教学与科研办公室于每年的五月、十一月发布办理转专业的通知,各学部接到通知后,将本学部的允许转专业条件(包括转入条件和转出条件)在学部公示栏予以公示;
(二)学生对照条件,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同意后,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递交所在学部;
(三)所在学部审核同意后,将本学部转专业汇总表、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学习成绩单报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并同时在学部予以公示;
(四)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将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转发到各相关转入学部,由转入学部组织课程考核或面试;
(五)转入学部根据考核情况将所接受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审核,并同时在学部予以公示;
(六)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教务在线网站公示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并经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学院下达正式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七)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开始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四条 转专业学生自进入新专业学习后,所学课程和学籍管理按转入专业的要求执行。
(一)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如学时数和基本要求相当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则承认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课程或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有要求而未学的必修课,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
(二)学生跨学科或二年级转专业原则上要编入一下年级学习。转专业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七年。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交纳学费。
有关最新招生动态请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ckjxy.cn/zhaoshe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