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7: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第三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0年我校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山东等十二个省份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达到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各省招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凡符合规定优惠照顾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对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需持有关证书)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应住届考生录取政策无区别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