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5 10:45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体育类、国防生、外语类(宁夏生源)在提前批录取,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科学类、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类、农林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程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列在二本招生,其他专业全部列入一本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单独组织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具体录取规则见《宁夏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加分政策

遵照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所规定的加分政策实施。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遵照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所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实施。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除国防生不录取往届生外,其它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且高考成绩必须与拟转入专业的要求接近:

1、确有专长,转入其他专业更能发挥其专业特长者;

2、因患病或意外事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可,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学生转专业,本科生在二年级(含二年级)以前办理,专科生在一年级(满一学期)前办理。

其它

我校今年部分专业继续按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两年后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在相应大类所含专业内选择专业,按大类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管理信息类 会计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应用化学
市场营销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商管理 制药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材料化学
电子商务 机械工程与交通运输类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数学与信息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交通运输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
软件工程 农业科学类 农学
电气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植物保护
通信工程 园林
网络工程 园艺
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类 土木工程 林学
农业水利工程 草业科学
交通工程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类 动物科学
工程管理 动物医学
水利水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