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09: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第三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产品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或联考且达到合格标准,录取时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按4:6折算综合后择优录取。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