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9 18: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08年录取原则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广东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

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3、省级招生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20%比例,从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生源以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

4、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后依次录取其他志愿)。 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考生。

5、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设置各专业均为当前社会热门专业,在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并达到最低录取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 录取考生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不设比例限制。

8、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所有专业均只招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08年录取原则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广东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

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3、省级招生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20%比例,从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生源以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

4、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后依次录取其他志愿)。 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考生。

5、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设置各专业均为当前社会热门专业,在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并达到最低录取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 录取考生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不设比例限制。

8、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所有专业均只招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