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3 19:3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批次录取。

    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线,广东省外为本科第二批或第三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加分政策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专业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时间是一年级下学期。
        
·           具体流程:一年级下学期,学院教务部公布各专业接受转专业的条件及名额,预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申请资料供相关专业审核,申请转入个别热门专业还需参加该系组织的专业考试。条件合格者方可转入。
        
·            转专业无需另交手续费,学费以所转专业规定学费为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