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12: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艺术类的考生需要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按照60%(专业课成绩)+ 40%(文化课成绩)的总和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艺术分优先)。?xml:namespace>

加分政策

承认考试院通过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承认考试院通过的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