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7-04 16:5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的安排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在重庆市的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在艺术本科批A段、艺术类专科在艺术高职高专批;普通类本科在本科第二批、普通类专科在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对口升学本科在高职对口本科批次,在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志愿填报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协调下,学校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另有部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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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省级招办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若省级招办没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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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招生录取的各项加分或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政策完全一致。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使学生的特长得以充分发挥,学生入学后,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但需符合《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转专业有关条件,考生可以根据志向和社会需求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经转入和转出部门审核,择优确定转专业学生。

(二)转专业是一个比较慎重的问题,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认真考虑。有的学生仅凭兴趣申请转专业,出现完不成学业,无法正常毕业;所以转专业既要看自己的兴趣、爱好,还要经学院的全面考核。建议考生最好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好自己的专业,以后不要轻易转换。

(三)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学院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如开设选修课加强实习实践,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个性化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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