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省录取批次实施录取。
美术类招生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加文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录取规则及录取时调档比例: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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