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5:4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我校2019招生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三十条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