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普通类 | 体育类 | 美术类 | 音乐类 | 播音与主持类 | 舞蹈类 |
福建省 | 本二批 | 体育本科批 | 艺术本科B批 | |||
河北省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
江西省 | 第二批本科 | 第二批本科 | 第二批本科 | |||
重庆市 | 本科第二批 | 体育本科批 | 艺术本科批A段 | 艺术本科批A段 | 艺术本科批A段 | 艺术本科批A段 |
四川省 | 本科二批 | 体育本科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陕西省 | 本科二批 | |||||
江苏省 | 本科二批 |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美术 | ||||
浙江省 | 普通类 | 体育类 | 艺术类第二批 | |||
河南省 | 本科二批 | 艺术本科B段 | 艺术本科B段 | |||
湖南省 | 本科三批 | 本科三批 | 本科三批 | 本科三批 | ||
贵州省 | 第二批本科 | 艺术类平行志愿院校 | 艺术类平行志愿院校 | 艺术类平行志愿院校 | ||
湖北省 | 本科第二批 | 艺(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 艺(二)音乐学类 | |||
海南省 | 本科B批 | 本科B批 | 本科提前批 | |||
甘肃省 |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 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 | ||||
广西省 | 本科第二批 | 本科提前批 | ||||
广东省 | 本科批次 | 本科批次 | ||||
山东省 | 本科普通批 | 艺术本科A段 | 艺术本科A段 | |||
辽宁省 | 普通类本科批 | 体育类本科批 | ||||
青海省 | 第三批本科 | 第三批本科 | ||||
新疆省 | 本科二批次 | |||||
天津市 | 本科B阶段 | |||||
黑龙江 | 三批本科(A) | |||||
吉林省 | 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 | |||||
上海市 | 本科普通批 | 本科艺术乙批 | ||||
山西省 | 本二批C | 本二批C | ||||
安徽省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
云南省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一)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四)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五)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六)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七)“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考生生源地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若考生生源地未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考生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3.浙江省的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执行当地省级招办的加分政策。
执行当地省级招办的少数民族招生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一)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理工类专业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专业按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类专业按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三)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四)“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五)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六)上海市、浙江省的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八)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考生生源地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若考生生源地未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