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7 16: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般情况下:艺术类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其它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三批或独立学院批;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认可兰州商学院、甘肃省师范类联考、西北民族大学专业考试成绩。

加分政策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区招生政策规定施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