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8 11: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中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较高者优先。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加分政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