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09: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学生参加统一考试后,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专业志愿先后,考试分数高低排序依次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或具有某些特长的考生,可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在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控制范围内,如我院招生计划未满,将通过市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到学院二次填报志愿,学院将按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报考人数及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自主录取。

4、考生性别及语种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只招收男生,同时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语种不限。

5、录取结果通过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通知考生。对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随即失效,学院不办理由此所带来的其他相关事宜,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