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2 16:34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考生应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挡的考生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3、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小语种专业入学后从零起点学起。
4、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我院面试(含我院承认的本科院校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文化课分数应达到省控制最低分数线以上。
5、艺术类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录取原则:参加省编导类、播音主持类、美术联考(或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或者参加我院面试(含我院承认的本科院校面试)成绩合格者,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艺术类专业有: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四个专业。
     录取原则:参加考生所在省编导类、播音主持类、美术联考(或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或者参加我院面试(含我院承认的本科院校面试)成绩合格者,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