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5:5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志愿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

(4)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AA排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