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5 09: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学院最低分数线执行省最低分数控制线。

5.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种类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为英语。

6.对符合加分和降分招生政策的考生,学院依照省政策执行。

7.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结果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院官方网站也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省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学院最低分数线执行省最低分数控制线。
4.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种类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为英语。
5.身体条件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6.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省政策执行。
7.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招生机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